第一次組織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進行憲法宣誓
2015年1月,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通過任命的2名市人大常委會辦事機構副主任向憲法進行了宣誓,此為市人大常委會任命人員首次進行憲法宣誓,彰顯了憲法權威,激勵和教育國家工作人員忠于憲法、遵守憲法、維護憲法,加強憲法實施,弘揚憲法精神。
制定第一部地方性法規
2015年12月,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六次會議表決通過了《蚌埠市龍子湖景區條例》。這是我市獲得地方立法權以來制定的第一部地方性法規。2016年1月,市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表決通過了《蚌埠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立法程序規定》。這是市人民代表大會制定的第一部地方性法規,是我市制定地方性法規及相關立法活動的準則和依據。
第一次聽取審議國有資產管理情況報告
2018年10月,市委出臺《關于建立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會報告國有資產管理情況制度的實施意見》,同年12月,市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首次聽取審議市政府關于國有資產管理情況報告,不斷加強人大國有資產管理監督。
第一次開展司法案件質量評查監督
2018年10月,在常委會聽取審議民事審判工作情況報告的前期調研中,首次對法院已審結的抗訴、發回改判、再審、審理周期超過一年半以上、涉及信訪等五類民事案件開展了質量評查。2019年4月,市人大常委會通過了《關于加強監督司法工作的實施辦法》,推動人大監督司法工作由原則到具體、從寬松軟到嚴實硬,開創了地方人大監督司法工作新局面。
第一次開展民生實事項目人大代表票決
2018年10月,市人大常委會學習借鑒浙江等地做法,在全省率先開展民生實事項目人大代表票決制工作試點。2019年9月,市委決定在縣鄉兩級全面推開民生實事項目人大代表票決制,五年來,全市兩級人大共票決出927項民生實事項目,主題聚焦民生、票決依靠民主、結果贏得民心,以生動實踐彰顯了全過程人民民主基層實踐的巨大活力。
市人代會第一次進行電子表決
2019年1月,市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首次采用電子表決,2022年實現市縣區兩級人代會全部采用電子表決。用“按鍵”代替“舉手”,更能真實充分地表達人大代表的真實意愿,提高了人大會議效率和透明度,保證人大會議決策依法、公開、公正。
第一次采用信息化手段開展干部任前法律知識考試
2021年9月,市人大常委會任前法律知識考試系統正式上線運行,在全省率先采用信息化手段開展干部任前法律知識考試。通過規范優化考試系統,充實考試題庫,實現了以“真考”促“真學”“真會”,切實提升領導干部法治思維和法治素養。
第一次開展地方性法規集中執法檢查
2022年5月至10月,常委會組成人員全員參與,市縣區人大聯動,組織6個執法檢查組,對我市獲得立法權以來制定的10部地方性法規實施情況進行集中執法檢查。共明察暗訪點位89處,發現梳理問題135個,制發《監督意見書》7份,提出意見建議156條、法規修改建議15條,有效發揮了“法律巡視”的利劍作用。
第一次聽取市監委專項工作報告。
2022年6月,市十七屆人大常委會第四次會議聽取了市監委關于整治群眾身邊腐敗和工作作風問題情況的報告。這是黨中央作出各級監委向本級人大常委會報告專項工作的決策部署以來,市人大常委會首次聽取市監委專項工作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