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處置條例》已經2024年12月5日蚌埠市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六次會議通過,并經2024年12月20日安徽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批準,現予公布,自2025年5月1日起施行。
蚌埠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2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