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5年取得地方立法權以來,市人大常委會已經制定了18部地方性法規。近年來,市人大常委會堅持一手抓地方立法高質量,一手抓法規貫徹實施有效監督,并建立了促進地方性法規貫徹實施長效工作機制,逐步探索出一條地方性法規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的新路子。
一、把握地方立法特點,確保地方立法高質量
(一)堅持目標導向,著眼社會治理重點難點選定立法項目
一是廣泛征集意見,聚焦社會關切。注重拓寬征集立法建議項目的廣度和深度,除征集市直各單位,各民主黨派、工商聯、人民團體,各縣、區人大常委會,各基層立法聯系點的意見建議外,還在“市人大網站”“市政府網站”“蚌埠發布”和市人大微信公眾號等平臺發布公告,采取多種方式向社會公開征集立法建議,聽取社會各界最真實的聲音。
二是關注議案提案辦理,聚焦突出問題。認真督促人大代表議案和政協委員提案辦理,注重辦理情況分析,直面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問題,剖析問題癥結和解決措施,將問題突出、解決困難的事項作為立法計劃備選項目。
三是總結實踐經驗,聚焦現實急要。以我市現代化建設實踐經驗為基礎,通過深入調研、科學論證,準確選取現實急需且有必要通過地方性法規加以規范的事項納入立法規劃和計劃。
四是做實前期調研,聚焦立法時機。立法計劃除明確當年的審議類項目外,還從人大代表關注度高、政府治理難度大、群眾呼聲強的實際問題中確定多個調研論證類項目,通過開展前期調研,找準問題根源和制度上存在的缺陷,評估立法條件是否成熟,再考慮是否列入下一年度立法計劃審議類項目。
(二)堅持問題導向,圍繞解決突出問題制定法規條文
一是系統思維,分類施策。物業管理問題一直是社會關注度最高、群眾反映最強烈的熱點、難點問題之一。在《蚌埠市物業管理條例》立法過程中,采取系統思維方式,通過構建問題模型,梳理建立了《蚌埠市住宅物業管理存在的主要問題、立法方案及加強監管建議一覽表》。按照物業管理流程,將物業管理存在的問題分為六大板塊,21項二級板塊,46個具體問題,并按照上位法已有明確規定、立法準備細化補充、需要在實踐中加以解決等三個層次,分別提出解決方案,重點在條例中就業主委員會運行、前期物業招投標、物業承接查驗、物業服務企業考核結果運用、公共收益和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等物業管理的突出問題,作出更加具體明確的規定。
二是深入研究,重點施策。《蚌埠市停車管理條例》立法過程中,為詳細了解我市停車管理現狀和存在的突出問題,制發1000份調查問卷;組織召開縣區政府行政執法、住建、公安交通管理等部門以及部分物業公司、社區居委會負責人、居民代表,市政府有關部門負責人,部分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等多個座談會;書面征求法工委兼職委員、基層立法聯系點意見建議;參加市委立法協商會,廣泛征求民主黨派意見建議。找出我市停車管理存在的主管部門權責邊界不清、擅自改變停車設施用途、住宅小區停車設施管理不規范、私自占用道路停車泊位、停車場經營不規范等12個方面的重點問題,再針對這些重點問題梳理上位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市管理實際,研究設計法規條款。
三是單點突破,精準施策。我市共享單車駕駛人不佩戴安全頭盔、快遞和外賣騎手為節約時間不遵守交通規則、電動自行車充電不規范等問題較為普遍,執法部門一直沒有較好的解決辦法?!栋霾菏须妱幼孕熊嚬芾硪幎ā穲猿帧靶∏锌凇绷⒎?,圍繞突出問題精準設計條款,要求“互聯網租賃電動自行車經營企業應當隨車配備安全頭盔并定期清洗消毒”,“使用電動自行車從事快遞、外賣、閃送等經營活動的企業應當加強對電動自行車及其駕駛人的管理”并提出九項具體規定,以及對電動自行車充電的禁止性行為、充電設施設置和收費等作出規定。不強調體例結構,整部法規僅19條,以解決具體問題為導向,是“小快靈”立法的又一例證。
(三)堅持實踐導向,體現地方性法規的細化補充效果
一是細化上位法規定。近年來,全國養老服務業加快發展,服務領域持續拓展、服務層次不斷提升,《安徽省養老服務條例》對養老服務作出了全面系統的規定。當時,我市正在大力推進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改革并形成了一些特色經驗和做法。市人大常委會以居家養老服務為切入點,注重把省條例和相關政策文件關于居家養老的規定進一步精細化、具體化,制定《蚌埠市居家養老服務條例》,精準提升我市居家養老服務水平。
二是補充上位法空白。2019年以來,市人大常委會連續三年對公共資源交易監管工作開展專項監督,促進了公共資源交易健康發展,但同時也發現實踐中的一些問題通過招投標法和政府采購法不能有效解決。為進一步規范交易活動各方主體行為,創新完善制度體系,強化信用管理措施,彌補、細化上位法規定,于2022年制定《蚌埠市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條例》,重點對項目實施主體、項目代理機構、評標評審委員會、競爭主體及利害關系人等在公共資源交易活動中的禁止行為作出規定,為推進治理方式轉變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夯實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第三層級發揮重要作用。
三是固化實踐經驗。經過多年探索,我市醫療廢物管理建立了依托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為集中貯存轉運點,覆蓋周邊村衛生室、社區衛生服務站、診所等小微醫療衛生機構的醫療廢物收集轉運體系,打通了醫療廢物收集的“最后一公里”,解決了小微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的收集難題。2022年,《蚌埠市醫療廢物管理條例》吸納了這一成熟經驗,通過立法對“合理劃分片區、確定醫療廢物暫時集中貯存點”作出規定,在不違法法律、法規的前提下,將我市小微醫療機構醫療廢物收集的特色做法予以總結提煉和固化。
二、用足人大監督手段,促進地方性法規有效實施
(一)立法過程與常規監督緊密結合
市人大常委會堅持正確監督、有效監督、依法監督,統籌運用政情通報會、專題詢問、執法檢查、制發監督意見書等多種方式,推動地方立法與常規監督緊密結合,促進立法與監督實效雙提升。
多年來,市人大常委會持續關注住宅物業管理工作。2020年立法計劃即將住宅物業管理條例列為立法調研類項目,通過召開政情通報會、督辦代表議案建議辦理、開展立法調研等,發現當時立法時機和條件尚不成熟,考慮可以由市政府先行制定政府規章,待施行一至二年后,再著手開展立法工作。在市人大常委會的推動下,《蚌埠市住宅物業管理辦法》于2021年施行。2021-2022年,市人大常委會又對貫徹實施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安徽省物業管理條例》的情況開展執法檢查,并就檢查發現的問題持續跟蹤督辦。隨著連續多年的監督問效,住宅物業管理立法條件已然成熟,2023年該項目被再次列入立法計劃,作為年內一審審議項目。條例進入二審階段后,為進一步了解群眾關心、社會關切的物業管理突出問題,今年4月又就全市住宅物業管理情況開展專題詢問,為我市住宅物業管理立法奠定民意基礎。
(二)開展集中執法檢查
多年來,市人大常委會就如何開展好地方立法、增強法規的可操作性作出了積極探索,但也發現市民和社會反映強烈的“重立法、輕實施”問題。對此,市人大常委會于2022年開展了對10部地方性法規的集中執法檢查,常委會組成人員全員參與、市縣區人大聯動并邀請市人大代表參加,組成了6個執法檢查小組,根據每部法規特點,量身定做具體檢查方案,采取計劃點位與隨機抽查、現場檢查與接受舉報相結合,共發現問題135個,制發《監督意見書》7份,提出意見建議156條。對查出的問題盯住不放,連續兩年持續跟蹤問效,督促問題整改到位。
(三)推進個性問題有效解決
對檢查發現的135個問題,現場交辦解決52個,其余問題能立即整改的,督促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督促提出整改方案和措施并要求限期整改。一些法規貫徹執行中的突出問題、長期沒有進展的工作,在市人大常委會持續監督下,得到有效解決。比如,對《蚌埠市養犬管理條例》執法檢查發現,犬只收容場所和無害化處理場所的建立問題一直沒有解決。為此,市人大常委會發出兩份《監督意見書》,就相關問題解決進行跟蹤督辦。常委會主要負責同志多次提出要求,分管負責同志深入老山村考察場所選址,監察和司法工委多次與市政府分管副秘書長、市公安局分管副局長協調對接、溝通交流,提出督導意見。目前,同時具備犬只收容和無害化處理能力的犬只留檢場所已建成投入使用。對《蚌埠市城市管理執法條例》執法檢查發現,執法人員被借用問題突出,各縣區城市管理執法系統普遍存在執法人員被其他單位借用的情況。法制工作委員會持續跟蹤督辦,加強與市委組織部、市編辦的協調,形成合力,通過召開座談會等形式與相關部門廣泛溝通,深入交流,提出解決思路和辦法,促成91名被借調行政執法人員問題有效解決。
三、著眼全生命周期,構建地方性法規貫徹實施新機制
為更好解決地方性法規實施中普遍存在的思想認識和普法宣傳不到位、實施部門和單位執行地方性法規反應慢、不規范等問題,今年3月,市人大常委會黨組提請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員會審議通過并印發施行了《關于加強地方性法規貫徹實施工作的決定》,建立了地方性法規公布、宣傳、執法、監督、評估等長效工作機制。
(一)明晰各方職責
《決定》提出,構建黨委領導,人大推動,行政機關、監察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實施,全社會參與的地方性法規貫徹實施工作新格局。同時要求,市、縣(區)黨委加強對地方性法規貫徹實施工作的統籌協調,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員會定期聽取地方性法規實施情況報告,市人大及其常委會要切實發揮對地方性法規貫徹實施的監督主體作用,行政機關要認真研究解決實施中的困難和問題,通過地方性法規的有效實施推動解決經濟社會發展中的難題,提升地方治理能力。
(二)規范規定動作
《決定》強調,地方性法規公布后、施行前,市人民政府或者法規主要實施部門應當制定貫徹實施方案,召開法規宣傳和貫徹實施動員部署會議。地方性法規明確要求對專門事項作出配套具體規定的,應當自施行之日起六個月內作出。建立地方性法規貫徹實施情況報告制度,包括地方性法規施行一年后的書面報告,政府向本級人大常委會報告法治政府建設時、政府部門向人大常委會報告上一年度工作情況時均要報告對地方性法規貫徹實施情況。市縣兩級政府應當根據地方性法規規定,分解確定不同部門及機構、崗位執法人員的具體責任,將地方性法規實施情況列入依法行政檢查事項、法治政府建設考核和年度目標考核;督促行政執法人員嚴格落實執法責任制,對不作為、慢作為、失職瀆職、推諉扯皮造成不良影響或者后果的,紀檢監察機關應當及時啟動約談、問責等機制。
(三)強調適用與宣傳
《決定》要求,紀檢監察機關要將地方性法規的實施作為全面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的重要內容;審判機關對涉及城鄉建設與管理、生態文明建設、歷史文化保護、基層治理等事項的案件,要依法適用本市地方性法規的有關規定;檢察機關要將地方性法規的實施作為法律監督的重要內容,突出監督重點,敢于監督、善于監督;紀檢監察、審判、檢察機關要加強與同級人大常委會及其相關工作機構的溝通聯系,發現地方性法規需要立改廢釋的,及時提出建議。同時明確,要將地方性法規列入五年普法規劃和年度普法計劃,納入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干部教育培訓和擬任命人員任前法律知識考試內容,加大地方性法規宣傳進機關、進社區、進鄉村、進企業、進學校、進單位工作力度。